2)第214章:所有读者哭惨了……(求订阅)_文娱,我真的只会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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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歌谣。

  但故事里的主人公并不是我,而是我碰到的一位老人。

  那么故事就变成了,老人在向我讲述着他年轻时候的故事。

  老人对我说,他叫福贵,出身于地主家庭,以前家里很有钱,娶的妻子也是有钱人家的子女,所以他从出生到结婚生子都不愁钱。可是,不愁钱的福贵却说自己是败家子。吃喝嫖赌,每样都会。最终,因为家里有钱,而福贵又没什么见识,被别人下套,将所有的房产,田地,全都输了个精光。

  故事开头并没有像网络小说一样的直接来个金手指,或者来个看点什么的。

  一般像这样纯文学的作品,不管是开头还是其他,都不会用一种商业性的手法去吸引读者。

  所以纯文学要卖得好很难。

  不过这部《活着》,高进平感觉还可以。

  这里面,主要是这部书的写作手法比较平易近人,也比较朴实。

  当然。

  这也与前世余华的写作手法有关。

  余华在采访的时候曾经向记者说过,他说他学历不是很高,认得字也不是很多。

  他写作并不喜欢用什么生僻字,加上他也并不认识多少生僻字。

  所以很多时候看余华的小说,你会发现一点也不吃力,显得很平易近人。

  这一点便是不少作者所达不到的。

  毕竟很多情况下。

  几乎一大堆人都认为,写作需要有很强的文笔。

  甚至。

  就连一些从事写作的人士,他们也认为文笔对于写作很重要。

  于是在很多情况下,你会看到不少文学作品,总是有卖弄文笔之嫌。

  但事实上。

  文笔只是基础。

  小说三要素里面,时间,地点,人物,那可是从来没有文笔什么事。

  如果达到了基础,你能够流畅的表达自己的想法,故事,也就可以了。

  至于后面的文笔,只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事情。

  高进平继续看下去。

  “虽然福贵被输的一穷二白,不过乐观的福贵并没有觉得这对于自己有什么。不过父亲的去世,还是让福贵醒悟过来了。他决定重新作人,于是开始穿起了麻衣粗布,也拿起了农具,与普通农民一样干起了活。但有一天,福贵的母亲生病了,福贵便准备去城里请医生。结果,在去城里请医生的时候发生了意外,福贵被抓壮丁到了前线打仗了。”

  继续看下去。

  “两年后,福贵打仗回来。回到家后,才发现母亲已经去世。而在街上碰到女儿,却是发现女儿竟然不会说话了。原来,女儿凤霞在一次高烧后被烧成了聋哑人。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领导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有庆被一个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而那领导竟是福贵的战友春生。”

  看到这里,不知道怎么的,高进平眼睛变得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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