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章 爽翻了天_我在泰国玩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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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捞爷”叫陈小二,也是个好吃懒做、不学无术的主儿。

  原本是在火葬场当“烧尸工”,利用尸体还做些违法生意。后来孙大力开始做“女票尸”生意,就联络上了他。两人都是爱走歪门邪道的人,一拍即合就凑一块儿去了。

  当然,陈小二的故事也不简单,这里卖个关子,咱以后会说到。

  就说“捞爷”陈小二,虽然在火葬场干活儿,有很多尸体。但实际上火葬场的死尸,很多是不符合规定的。

  “女票尸”你至少得是个女尸,还不能死太久,还不能死得太磕碜。而且,对方家属还得同意……

  这所有条件凑一块儿,要想找到一个合格的“咸鱼”,真是太难了!

  表哥为了获得尸源,开价也挺高,陈小二只要“捞”到一条咸鱼,一旦收用,就给他两万块的佣金。

  一般“咸鱼”的家属,也是穷疯了才会卖女儿的尸体做这种事情,开价也是在三万到四万的样子。

  所以一条咸鱼,孙大力首先就得支付出六万块的成本钱。余下的还要请“隆喀”化妆,购买香料和防腐剂。最后到他手中的钱,可不就只剩下了“平衡开支”嘛。

  捞爷陈小二打电话给孙大力,说是有一条新鲜的咸鱼,让他赶紧的过去看看。

  孙大力当时正愁尸源,听到这消息简直就是雪中送炭,连夜就开车跑了几十里地,看“咸鱼”的成色如何。

  ……

  死者是一个红灯区的女人。家里确实穷,年级轻轻就嫁了人。

  都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她运气不好嫁给了一个赌鬼。

  这赌鬼整天在外面赌钱,输了就拿家中东西变卖。后来东西搬空了,没啥可卖的了,于是就逼着自己老婆去卖。

  这女人的一生就够不幸了,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

  这天晚上下了班回家,她遭遇了一个抢劫的,直接抢走了皮包。这时候你说放了就放了吧。要钱总好过要命啊!

  可她死脑筋,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卖”身子赚来的钱,不能就这么便宜了别人。死拽着皮包不放手,还大呼小叫的。

  歹徒也是心里慌张。情急之下,抽出随身带的榔头,一下就敲在了女人的太阳穴上,导致她当场死亡。

  她老公也真是贱出新花样了,卖了家中所有一切,看到老婆死了,连尸体也要压榨点钱。直接找了捞爷陈小二,问他值个啥价?

  捞爷是懂门道的,知道这尸体时间不能拖太久,否则到时候没法处理。

  不管这咸鱼值钱不值钱,得让孙大力来看看,他才是正主。这不,大半夜的电话过去,给他连夜喊了过来。

  孙大力看了后就皱眉头了。成色没得说,死亡时间不超过六小时,肌肉也还是有弹性的。而且,这死得也不磕碜,一击毙命。但麻烦就麻烦在她是个红灯区的女人!

  不说她有没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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