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六十八章 杀楚世远全家_朝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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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深。

  金市。

  作为皇城四大坊市中最奢华,最气派的金市,里面无论商铺还是住宅都有着其他坊市不可比拟的富丽堂皇。

  单是位于金市正中芷泉街上,那一座拔地而起七层高的云中楼,便是两个蓥华街秀水楼摆在那儿都不够看。

  琉璃瓦顶,血雁飞檐,左右两个连串的红色灯笼从顶端垂落,在夜风里摇曳生姿,中间一块银丝楠木牌匾上印着的‘云中楼’在灯笼的映衬下,华溢璀璨,光芒耀眼。

  难得的雄伟壮观,气派非凡。

  戌时将过,芷泉街上行人愈减,街道两旁的铺子无一闭店。

  金市所居者非富即贵,随随便便成一单都够商户吃一年,所以这里的商户比其他坊市闭店至少晚一个时辰。

  此时云中楼,顶层雅室。

  老叟坐在临窗桌边,深邃黑目遥望眼前偌大皇城,沉默中蕴含着难以言说的冷傲。

  “狄枭,我来找他了。”

  老叟视线回落到身前的紫檀方桌上,临面摆着一只烟斗。

  那烟斗被老叟擦的铮明瓦亮。

  如岳锋所言,那是一个石楠木的烟斗,中间是垂直的火焰纹,顶部跟底部均带鸟眼纹,堪称极品。

  火焰纹上,用小纂刻着一个人的名字。

  狄枭。

  烟斗前摆着一只白玉夜光杯,跟一个长颈的酒壶。

  老叟提壶,深红中带着一丝紫色的葡萄酒从颈口倒进夜光杯里,宛如落日余霞,醇厚的果香飘散出来,叫人沉醉。

  “老狄啊,我这辈子

  认识的人也不少,有喜欢叼着烟斗抽烟丝的,这些人大多粗犷,豪放,不拘小节,也有喜欢拿着夜光杯喝这无甚滋味葡萄酒的人,这些人呢斯斯文文,平时喜欢吟个诗作个对,附庸风雅,但两样事都干的人就你一个,不搭!”

  ‘不搭如何?我就是这样具粗犷跟斯文为一体的像风一样的汉子!’

  老叟耳畔传来悠远又熟悉的声音,晃神时葡萄酒几乎溢出杯沿。

  他猛收手,自嘲一笑。

  “像风一样的汉子……是像疯子一样的傻子!你还聋!”老叟身前摆着一个酒壶,他抬手给自己斟满,“你那酒我尝试过几次,实在喝不下去,我还是喝我的竹叶青。”

  老叟端起酒杯,目光渐渐沉下来,脸上再无笑意。

  “老狄,你为何不听我的话?”

  房间里只有老叟,他盯着那个烟斗,“我劝你不要去交牙谷,你为何不听啊!”

  回应他的,是死一般的寂静。

  老叟饮尽满杯的竹叶青,又倒满,“我有没有说过交牙谷那个地方邪门儿,你且等等再等等,为何不等!”

  “你明明不是急性子,为何要追?你告诉我,你为何突然要追!”老叟连喝三杯酒,猛落杯。

  杯碎,瓷片扎进虎口,疼痛令他清醒。

  他无声坐在那里,任由鲜血沿着虎口蜿蜒,落在桌上与竹叶青混杂在一起,颜色与夜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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