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九十五章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_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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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势无可逆转,他们肯定一百个一千个反对秦朗,这不都是无可奈何了么。所以啊,就只能另想他法,而让子孙后代改名易姓,就是最简单也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况且每到了王朝兴衰时候,这种事儿就都少不了。

  原时空,秦朗老丈人的第三子,大名鼎鼎的朱三太子,定王朱慈炯,不就是一个隐姓埋名改头换面的典型吗?

  隐姓埋名的六十多年,都是一个七十五岁的老翁了,却还是满门具斩,何等的悲催?

  ……

  三河战场上,战斗已经进入了尾声。

  李轩身上沾染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手里的马刀上,殷红的鲜血还在一滴一滴的向下流着。

  刚刚他牛刀小试了一把。

  在清军骑兵的反击被火箭和枪炮击垮之后,李轩趁机带着身后的五百骑兵杀了出去,很是体验了一把什么叫砍瓜切菜,真的非常爽快。

  现在,对面的鞑子骑兵也不比他身后的人马多出多少。按道理,李轩领着士气旺盛的骑兵上去单挑鞑子,都有胜无败。

  然而这种没头脑的事儿,李轩才不会做呢。

  他身后的人只是骑兵吗?不,那是一个个军官,是未来数以万计的秦军骑兵的种子。

  李轩才舍不得跟眼前这波走投无路的鞑子去死拼硬磕呢。

  刚才已经体验了一把战场上的爽利和无情了,接下来等到这群鞑子被打成了孙子,然后他们再上前去补刀就可以了。

  巩阿岱很想哭,他真的不想死啊。然而局势却告诉他,这次死定了。

  他上次的表现很不能让多尔衮满意,不过巩阿岱跟他弟弟锡翰都是多尔衮的铁杆,多尔衮愿意多给他一个机会,那就是现在了。

  在出兵之前,多尔滚是有十足把握的。这一仗他消息来源缜密,沿途路上又都有心向鞑清者提供掩护,神不知鬼不觉的就赶到了目的地,绝对的万无一失。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情报是如何泄露的,秦朗到现在还不知道的,他是已经叫人去查了,可这还需要时间不是?

  如果他手里不是没雷达的话,秦朗是绝对察觉不到清军的动作的。

  自然就也不可能稍作分析就得出清军的目的地在三河,然后飞鸽传书,迅速调集蓟州近乎全部的人马,设下了一个大大的埋伏圈。

  最主要的是,火箭大炮到位,鞑子的骑兵全盘受制。

  那就跟一条落入了大网中的大鱼一样,有劲没有?有劲。有力气没有?有力气。但就是白瞎。

  当周边的秦军把火箭大炮通通摆设完备之后,再多的战马也无济于事。

  “冲,都跟着我冲,有进无退——”不想死的巩阿岱现在却存着一颗必死的心。都这个份儿上了,还犹豫啥?

  与其被生擒活捉后屈辱而死,不如直接了当的死在战场上。

  想明白后的巩阿岱就也变得洒脱了。

  他可是爱新觉罗家的子弟,不能丢了爱新觉罗家的脸面啊。

  老朱家的子孙后人不少曾卑微的向鞑子祈活,可巩阿岱再怕死也不至于如此。

  站在所有人的最前面,挥舞着手中的马刀吼叫着。

  残存的清军骑兵打马冲锋着,就跟巩阿岱一样,放弃了生的希望的他们此刻就如一头受伤的勐兽,在做着生命中的最后一搏。

  数百清军骑兵呼啸着而来,然后前列的士兵被秦军射出的炮弹子弹一个个打倒,而后面的鞑子依旧毫无畏惧的迎头冲上。

  “啊呃”闷哼了一声,巩阿岱高举着马刀的右臂无力垂下了,却是刚才他右臂上勐然一痛就再也持不上半点力气了。

  一颗子弹毫不客气的打断了他的右臂骨头。入眼处鲜血淋淋,胳膊像是被野兽咬了一口一样,弹子不可思议的穿透了巩阿岱的胳膊,整个胳膊都断掉了。

  鲜血不住的往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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