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我这么说老板第一次用眼神向我打交道,“为什么?”
我又喝了一杯,一饮而尽正色道,“我失忆了。”
“你什么?”
“我失忆了。”
酒吧老板笑了,捂着肚子笑得那么开心。“哦天啊,这是我今天听过的最好笑的玩笑,表情很逼真!听着兄弟,我知道你刚被女人甩了想摸去那糟糕的记忆,可是你不能用这个理由来糊弄开酒馆的老乔。”
“不是开玩笑,是真的。”
“真的?”
“真的。”
我发现自己突然有了耐心。
酒吧老板深吸了口气,也喝了一杯。“好,我就当做是真的,可失忆的富翁流落到这里干嘛?我这里虽然门槛低贱,也不是什么打牌的地方,不过再找个女伴还是没问题的,比如那位进门点了一杯后就开始坐在那里盯着你看的那位,我想她对你感兴趣,也可能是向你的钱。”
我回头看了看,果然一名女郎在向我抛媚眼,黑短发短得恰到好处。可是我现在没那份心情,只好对她的眼波置之不理。我如实告诉酒吧老板来这里的原因:“头有些痛,所以来喝两杯。”不管他信不信。
“酒精可以对失忆症起到帮助?我从未听说,我只知道喝醉了酒能患上短暂的失忆症,这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你有没有去看过医生?”
“还没,是今天早上我才发现自己失忆了。”
“这倒是让我想起某个故事?”
“什么故事?”
“幽灵,你听过没有。”
我好奇的思索了一下,“幽灵?没有,也许以前听过不过早忘了。”
其实我本不必这样只要稍加思考就会知道我根本不记得什么幽灵的故事,因为我失忆了。
“嗯,有道理。那你还记得幽灵是什么?”
“人死后的灵魂?”
“差不多。那失忆的你要不要再听一遍?”
他点了两根烟,递一支给我。
烟雾缭绕的迷幻空间,酒吧老板开始了他那特色的讲故事方式。
有一个疯子,不如说是个作家,之所以称他疯子是因为他可以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而不惜一切代价,也正因为这个特点有时候人们也叫他英雄。
可不管怎么说他在写作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像一颗流星在漫漫无期的长夜里突然闪现。成功背后不仅仅是他的写作技巧,他那近乎疯狂的精神更是为他博得了许多真实的写作素材。
他有敏锐的嗅觉,如果拿一条狗比的话赢的一定是他,他能闻到八英里外一场车祸的焦糊味甚至还能看见那场灾祸后人们看不见的东西。说真的他应该改行做个侦探。
他自己管那些从蛛丝马迹里得到的东西叫线。阴谋,秘密,所有的一切都难逃他的眼睛。似乎与生俱来的,他总能从一堆毫不相干的事件中找到彼此的联系。而在他看来只不过是把看到的线稍作整理、区分,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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